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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公司经营不善,能否要求返还出资?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同法制    时间: 2020-11-2 18:14
标题: 公司经营不善,能否要求返还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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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去年底,我投资入股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如今,由于公司经营不善,我对这笔投资有些后悔。请问,我能否要求公司将出资返还给我?


大同法制网律师团:

  股东是不可以要求公司返还出资款的。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有限公司股东向公司交纳的出资,在公司成立后转变为公司法人的财产,已经不属于股东的个人财产,股东不能要求有限公司返还出资。有限公司的股东如果想退出公司拿回自己的出资,只能通过法定的程序,向其他人转让其在有限公司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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