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法制网
标题:
重婚的配偶有继承权吗?重婚所生的孩子有继承权吗?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同法制
时间:
2020-11-7 18:46
标题:
重婚的配偶有继承权吗?重婚所生的孩子有继承权吗?
(, 下载次数: 16)
上传
点击文件名下载附件
求助:
我朋友的父亲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在外地和另一女子领了结婚证,现在这个女的来分家产,重婚的配偶有继承权吗?
大同法制网律师团:
重婚的配偶有继承权吗?
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重婚的婚姻由于是无效的,所以另一方不属于配偶,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重婚行为的另一方是没有继承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条 【婚姻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由此可见,
重婚的配偶没有继承权,但是重婚所生的子女有继承权。
如需咨询更多内容 请联系大同法制网
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治维权
优选大同法制网(
www.dtfz.net
)
更多资讯关注大同法制网公众号
欢迎光临 大同法制网 (http://www.dtfz.net/)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