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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下班后猝死算工伤吗?企业需要承担责任吗?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同法制    时间: 2020-11-13 20:29
标题: 下班后猝死算工伤吗?企业需要承担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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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几年多了很多打工人下班之后猝死的新闻,想问问,如果是下班后猝死算工伤吗?企业需要承担责任吗?

大同法制网律师团:
       工伤,是指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和职业病危害,猝死是突发疾病死亡,不是工伤。不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猝死,不能视同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以上三种情形作为工伤的排除条件。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关于工伤的分类主要包括应当认定为工伤、视同工伤以及不得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其中,应当认定为工伤的主要包括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以及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等情形。
       视同工伤的情形主要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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