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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种植农作物,被征收了有补偿吗?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同法制    时间: 2020-11-14 17:12
标题: 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种植农作物,被征收了有补偿吗?
本帖最后由 大同法制 于 2020-11-14 17:14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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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我的一块地被征收了,要建电塔,那还可以在这里种点东西吗?会不会有赔偿?

大同法制网律师团:
       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如果是先有树后有线,则应给予补偿;如果是先有线后有树,就无需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53条的规定,在依法划定电力设施保护区前已经种植的植物妨碍电力设施安全的,应当修剪或者砍伐。同时,《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24条规定,新建、改建或扩建电力设施,需要损害农作物,砍伐树木、竹子,或拆迁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的,电力建设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电力企业对已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域内新种植或自然生长的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树木、竹子,应当予以砍伐,并不予支付林木补偿费、林地补偿费、植被恢复费等任何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不得堆放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物品。所以,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自觉维护电力安全,遵守法律规定,不做影响电力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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