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
一个月前,我驾车不慎发生侧翻,当时惊慌之下弃车来到一公里外的亲戚家待了2个小时后,才报警并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以保险合同规定“被保险人遗弃被保险机动车逃离事故现场的,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为由拒绝理赔。请问,保险公司的理由成立吗?
大同法制网律师团: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条第(二)项也指出:“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也规定:“被保险人遗弃被保险机动车逃离事故现场的,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你在事故发生、小车存在损失的情况下,离开现场两个多小时后才报警,决定了你当属“遗弃被保险机动车逃离事故现场”,依法保险公司有权拒绝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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