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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相约冬泳发病去世,同伴未救是否担责?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同法制    时间: 2020-11-24 18:04
标题: 相约冬泳发病去世,同伴未救是否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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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我丈夫与邻居周某相约在水库冬泳时,因突感身体不适,遂一边向周某呼救,一边向岸边游去,刚上岸便昏倒在地。周某因担心受到牵连,见状独自离去。我丈夫2小时后被人发现送往医院,因延误治疗而去世。请问,周某应否承担赔偿责任?


大同法制网律师团:

  周某的行为虽然没有违反法定义务或合同义务,但已违反先前行为义务。周某与你丈夫相约去冬泳,你丈夫在这一过程中遭遇危险,周某有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防止损害发生的义务。但周某没有自行施救或寻求帮助,而是因担心受牵连独自离去,明显已违反先前行为义务。同时,周某在你丈夫已经昏倒的情况下,明知不及时抢救将导致危害后果,却对损害听之任之或轻信可以避免,导致你丈夫因延误治疗时间而去世。周某独自离去的行为与你丈夫的死亡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因此,周某应依法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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