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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被继承人有多份遗嘱时,哪份遗嘱优先?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同法制    时间: 2020-11-28 17:31
标题: 被继承人有多份遗嘱时,哪份遗嘱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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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被继承人死亡后,多位继承人纷纷拿出了遗嘱,这些遗嘱内容冲突,那以哪份遗嘱优先呢?

大同法制网律师团:
       若被继承人订立了多份遗嘱或内容相抵触,那么哪份遗嘱会被法律认可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虽然规定了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但是却给予公证遗嘱优先的权利,即只有通过公证才能变更遗嘱。这就会给遗嘱人带来很大的麻烦,更有可能会违背遗嘱人的真实意愿,因此,《民法典》彻底删除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则,以最后的遗嘱作为被法律认可的遗嘱。
       【法条链接】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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