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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趁对方醉酒拿走财物的,构成盗窃罪还是抢夺罪?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同法制    时间: 2020-12-16 19:03
标题: 趁对方醉酒拿走财物的,构成盗窃罪还是抢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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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邀请乙喝酒,乙喝醉甲发现一兜儿里有钱。顺手将乙的钱拿走一部分1000元人民币,假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是什么罪名,为什么?趁对方醉酒拿走财物的,构成盗窃罪还是抢夺罪?
      此举构成盗窃罪,根据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也是按照盗窃罪的规定进行定罪处罚。盗窃罪是一种数额性的犯罪,所以在对其进行判刑的时候是要充分考虑行为人的盗窃所得数额,由各个地区结合实情确定最终的盗窃罪数额,犯罪分子应当坦白自首,积极退赃,争取从轻处理。
      盗窃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他人的意志,采取平和的手段非法转移财物占有的行为。盗窃行为的本质是侵害他人对财物的占有,即违反他人的意志,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或第三者占有,行为的秘密性与否并不直接决定是否存在排除占有与建立占有的事实。故客观的盗窃行为既可以是公然的,也可以是秘密的,但盗窃的手段一定是非暴力的。
      抢夺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乘人不备,公然夺取公私财物。其最主要特点在于“公然夺取”,“公然”主要针对财物持有人而言,指行为人当着财物持有人的面或者说在财物持有人当场可以得知财物被抢的情况下,乘其不备,公开夺取其紧密占有的财物;“夺取”是指一种针对财物的强力行为,不实施强力夺取,就不能实现财物的非法转移,实施抢夺行为时财物持有人往往当场发觉但来不及抗拒。另外,抢夺罪虽然是对财物持有人的财物实施暴力,但因为财物为财物持有人紧密占有,抢夺行为是具有致人伤亡的可能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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