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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企业破产后工伤认定怎么申请?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同法制    时间: 2020-12-19 13:57
标题: 企业破产后工伤认定怎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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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难免会因为经济困难而导致运行不良,甚至是破产,在企业破产时需要先向有关部门提交申请,整个流程可能要接近一年了,如果员工在这个时间段之内工作受了伤。那么企业破产后工伤认定怎么申请呢?

一、企业破产后工伤认定怎么申请
       企业破产的,员工个人或家属可以到工伤委员会申请办理工伤认定。
       根据《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工伤认定结果不服怎么处理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员工在公司破产申请的时候受了伤,单位仍然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给员工申报工伤,因为公司破产并不意味着公司主体资格已经消散,即使是单位已经申请破产完毕,主体资格消失,员工个人可以去申报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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