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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丈夫死后妻子能否继承公婆遗产?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同法制    时间: 2020-12-21 19:18
标题: 丈夫死后妻子能否继承公婆遗产?
本帖最后由 大同法制 于 2020-12-21 19:21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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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实生活中,夫妻一方先于一方死亡的情形是非常多的,夫妻一方死亡对另一方造成的打击是非常巨大的。而人死亡后,就涉及到共同财产分割问题,那么民法典丈夫死后妻子能不能继承公婆遗产?

一、民法典丈夫死后妻子能否继承公婆遗产
       民法典规定,女方丧偶后,如果女方承担了赡养公婆责任的,儿媳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代位继承的条件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分限制。
       4、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如被代位继承人基于法定事由丧失继承权,则连带引起代位继承权的消灭。
       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
       6、代位继承人无论人数多少,原则上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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