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
我家里装修,找了个施工队,因工程量不算大,就没签合同。我想在墙上安装两扇窗,没想到出了意外,施工队把一整块墙都切了下来。当时整栋楼像发生了地震一样,楼下邻居家的吊顶掉了,他家的老人还犯了心脏病,物业、居委会、城管的人都来了。事发时,施工方监管人员不在现场。请问,这些损失应由谁承担?是我的过失还是施工方的责任?
大同法制网律师团:
对楼下房屋的损坏及老人犯病的赔偿,你和施工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因为你是房屋的业主,是所有权人,施工方是直接侵权人,楼下业主既可向施工方主张侵权赔偿,也可向你主张相邻关系纠纷的损害赔偿。如果你承担了楼下业主损失的赔偿责任,之后有权向施工方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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