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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一房多卖构成合同诈骗吗?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同法制    时间: 2020-12-26 20:33
标题: 一房多卖构成合同诈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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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购买算是一个大的消费了,我们经常会非常的慎重,但是,有时候因为疏忽大意或者其他问题,导致在售卖和购买的过程中出现问题,比如一房二卖,同一个房子卖给了2家,这个行为是不道义的,那是否构成合同诈骗呢?

一、一房多卖构成合同诈骗吗
       一房多卖是否构成合同诈骗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讨论。刑法第224条的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一房二卖”中行为人构成合同诈骗罪,依然要满足诈骗犯罪的基本构造,即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对方(受骗人)产生错误认识——对方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或第三者处分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害。
       因此,要认定“一房二卖”的行为人构成犯罪,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出卖人具有非法占有购房款的主观目的,购房者存在认识错误;出卖人实际取得购房款。

二、合同诈骗怎么判
       《刑法》第22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同时《刑法》第231条还规定了,如果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法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罪名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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