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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公司盖章,千万得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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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0-4-26 08:56
标题:
这样的公司盖章,千万得小心!
企业印章作为企业身份和权利的证明,系企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它的使用管理关系着企业正常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和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实践中总是存在因企业印章使用管理混乱而产生的各类纠纷诉讼。海淀法院法官将通过三起案件提示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如何规范使用印章,防范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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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仅有签字而未盖章,法院判决买方支付货款
2018年9月,利通公司与华强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利通公司向华强公司供应电脑主机及显示屏等设备。合同签订后,利通公司按约履行供货义务,华强公司至今尚欠38000元货款未付。现利通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华强公司支付38000元货款并承担本案诉讼费。华强公司辩称买卖合同约定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章后生效,现合同仅有法定代表人签字而无盖章,合同并未成立生效,故不同意支付货款。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法人之间的合同约定,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章后生效,但并未明确要求合同生效需要同时具备当事人的签字、盖章的,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行使职权,其在合同上签字的行为代表法人的意思表示,并不要求再加盖公司公章而使合同成立。利通公司与华强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真实有效,且利通公司已经按约完成供货义务,华强公司应当支付全部货款,故法院最终判决华强公司支付货款380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
【法官提醒】
企业的印章分为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电子印章,项目部专用章等具体类型。公司为不同行为时加盖不同的印章,所以公司运行过程中切记对各类印章进行分类管理,防止出现用印漏洞而影响企业利益。任何单位刻制单位印章,需办理刻章许可证,凭刻章许可证到公安机关核定的刻章企业刻制印章。其中,公章对企业而言最具重要意义,用于工商,税务,银行等外部事务处理。在文件中加盖公章就意味着作出某种意思表示和承诺,与公司利益息息相关。所以加盖公章不纯粹仅仅是一个加盖的行为,其本质是各种决策过程最终导致的结果。加盖公章一定要遵循程序范式和制度要求,千万不要在空白介绍信和授权书等空白文件中加盖公章,这只会给投机分子钻空子而使公司惹上麻烦和纠纷。
公司于个人借据中加盖公章,法院判决公司履行还款义务
李先生系路达公司法定代表人。2018年2月,李先生以生活周转支出向其好友杨先生提出借款10万元,之后杨先生将10万元转账至李先生个人账户,李先生出具借条。还款期限届满,杨先生多次向李先生催要借款。2018年12月,路达公司在李先生出具的借条中加盖公章。现杨先生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李先生、路达公司共同偿还借款10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李先生辩称,该笔借款确系其个人借款,与公司无关。路达公司辩称,虽公司于借条中加盖公章,但该笔借款与公司无关,公司不是实际借款人,不同意偿还。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先生虽系路达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杨先生出借的10万元系汇入李先生个人账户,故李先生系实际借款人,李先生出具借条的行为应视为个人行为,其应当承担还款义务。李先生出具借条后,路达公司在借条上加盖公章,该行为构成债的加入,应当与李先生共同承担还款义务。
【法官提醒】
公司印章具有严肃规范的法律意义,代表着承诺和意思表示的重要内容,不可随意加盖使用,应当遵循公司内部制度及法律规制。企业应当建立统一的印章使用台账,制定印章使用文件。申请使用印章的部门必须按印章管理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填写统一的用印登记表,企业印章管理人员应当对用印文件认真审查,审核与申请用印内容、用印次数是否一致,然后才能在相关文件上用印。用印时必须由印章保管人员亲自用印,不能让他人代为用印,同时不能让印章离开印章保管人员的视线。通过实现人、印章、制度的统一协调方能保障企业印章制度的规范运行。
公司公章系他人伪造,法院判决不承担担保责任
2018年5月,民祥公司、通海公司、奥银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民祥公司向通海公司供应钢材等货物,奥银公司对货款及违约金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合同签订后,民祥公司按约完成供货义务,通海公司及奥银公司经多次催要未支付货款。现民祥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通海公司支付货款25万元及相应违约金,并要求奥银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通海公司辩称确实收到案涉货物,但是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奥银公司则认为担保合同中加盖的公司公章系项目经理伪造,不是真实公章,不同意承担担保责任。庭审中,奥银公司针对公章的同一性申请鉴定,鉴定结论显示担保合同中的公章与样本中的公章并不具有同一性。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民祥公司称将该担保合同交给奥银公司项目经理加盖,但其并未提交相应证据予以证明,其所称的担保合同上的变造公章系由奥银公司自愿加盖没有证据佐证,故该担保合同不成立,奥银公司不应承担相应担保责任。
【法官提醒】
在书面合同中,一方当事人的签名及印章系他人伪造,且没有证据证明该当事人默认此事,该合同文本不成立生效。个别企业印章被仿冒后,未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放任风险发生,极易给企业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故企业在遇到仿冒本单位印章时要马上解决。企业印章管理部门要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法律管理部门,由法律管理部门按法律规定解决。伪造印章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所以千万别被一时利益蒙蔽而做触犯法律红线的事情。(文/徐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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