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
去年6月,我将一套写字间租给一对夫妻,当时委托中介公司签了租房协议。同年10月27日,承租人被警方以“开设网络赌场”的罪名带走,目前处于拘押状态。现在写字间的门锁已被执法人员更换,任何人不得进入。我要求承租人的弟弟提前解除租赁并将屋内物品搬离,但警方表示现在不能动屋内物品。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和承租人弟弟签订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协议是否有效?写字间是我的个人财产,警方是否有权更换门锁?
大同法制网律师团: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配合公安机关的刑事侦查活动,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因此,你应协助和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
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在无授权委托手续的情况下,解除房屋租赁协议原则上应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方订立,建议你通过民事诉讼解除合同。
为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在房屋出租时,应对租客情况进行基本了解,预留租客身份证件复印件,租赁合同应明确约定“禁止在租住的房屋内进行违法犯罪行为”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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