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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国的“月子中心”有了法定标准 [打印本页]

作者: 小警    时间: 2017-9-4 22:26
标题: 中国的“月子中心”有了法定标准
本帖最后由 小警 于 2017-9-24 16:56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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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婴保健服务场所通用要求》9月1日起施行。全国4000多家月子护理机构将实施统一的国家标准,月子机构及其经营场所应在显著位置设立投诉电话、意见簿等记录投诉的方式,在24小时内受理投诉,并在5个工作日内采取有效措施处理顾客投诉。

附:月子中心一般为生产母亲提供专业产后恢复(即坐月子)服务的场所,也称为月子会所,有专业营养师负责给产妇提供月子餐,帮助产妇能够尽快恢复身体,提供喂养知识,另有专业护士照顾宝宝。
月子中心在台湾等地很盛行,产妇们生完孩子会特地到月子中心坐月子,而不是呆在家中。所以台湾的产后女性大部分在科学的调理下身体,身材都保持了健康健美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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