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法制网

标题: 被网约车撞伤,应向谁索赔?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同法制    时间: 2021-1-15 18:20
标题: 被网约车撞伤,应向谁索赔?

(, 下载次数: 16)


求助:

  我朋友刘先生被某网约车平台黄某的网约车撞伤,对方全责。刘先生出院后,要求其赔偿医疗费等损失。黄某拒绝,称自己的车投保了交强险,应由保险公司赔偿,超过限额的则应由网约车平台赔偿。保险公司则拒绝赔偿,认为黄某擅自改变了投保车辆的营运性质,且未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请问,刘先生应向谁索赔?


大同法制网律师团:

  机动车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发生改装,使用性质改变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情形,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黄某受网约车平台指派履行客运合同,因其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网约车平台作为劳务接收方应承担赔偿责任。故应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赔偿,如未投保商业三者险,则不足部分由网约车平台赔偿。


如需咨询更多内容 请联系大同法制网

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治维权
优选大同法制网(www.dtfz.net
更多资讯关注大同法制网公众号






欢迎光临 大同法制网 (http://www.dtfz.net/)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