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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才判5年?艾滋病患者强奸15岁少女,判决引热议!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同法制    时间: 2021-1-21 18:15
标题: 才判5年?艾滋病患者强奸15岁少女,判决引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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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说法】
       去年5月,47岁的广西河池市艾滋病人袁某某,在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的情况下,仍然强奸了一名15岁的女生(女生患有轻度精神发育迟滞、无防卫能力)。去年9月25日该案件一审判决,被告人袁某某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2020年5月12日,被害人蓝某(女,15岁)在上学途中到某村玩,在代销店老板的催促下准备去上学,被告人袁某某主动提出送蓝某到学校,蓝某坐上袁某某的电动车之后,袁某某并没有开往学校,而是驾车往学校相反的方向而去。他将车停在公路边,把女孩拽到了一条水沟旁边的竹林里,与她强行发生了性关系。
       之后,他把女孩送回到代销店附近,自己驱车回家了。在对袁某某的血清进行检测之后,显示结果呈HIV-1抗体阳性。令人气愤的是,一直以来他都知道自己患有艾滋。明知自己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艾滋,还是丧心病狂强奸了15岁女孩,这已经不单单能用禽兽来形容。万幸女孩儿没有感染上艾滋。

【判决结果】
       法院认为,被告人袁某某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被害人蓝某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应予惩处。
       考虑到袁某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袁某某强奸精神发育迟滞的未成人,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袁某某明知自己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艾滋病仍然实施强奸行为,酌情从重处罚。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袁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律师普法】:为什么一审只判5年?
       相信无论是从朴素正义还是法律规定看,你都会觉得该案都是一起糊涂案,应该尽快得到纠正。这怎么也应该是判10年以上的重罪啊!有部分网友留言称,该案被告人具有性侵轻度精神发育迟滞的未成年少女、明知自己患艾滋病仍实施强奸等恶劣情节,“结果才判5年,明显太轻了。”
       但是再仔细分析分析,你也许会发现这里少了一个关键情节,那就是被害女生有没有感染上艾滋?因为根据司法解释规定,明知自己感染了艾滋,但故意不采取防范措施而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致使他人感染艾滋病病毒,属于刑法规定的“重伤”的情形。
       在上述案例中,没有提到被性侵女生感染艾滋,且根据《刑法》第236条规定,强奸罪的“情节严重”是针对以下6种情况,才应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我国《刑法》只规定了对强奸不满14周岁幼女从重处罚,从重也只是在3-10年这个幅度内从重。“明知身患艾滋病还去强奸15岁未成年人”,不是刑法明确规定的应判处10年以上徒刑的加重情节,实践中尚未找到认定的先例。
       面对网友不解,法院最新回应:对该案调卷审查,近日将公布审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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