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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司机被女乘客强吻,事后多给司机15块钱,当作精神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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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同法制
时间:
2021-1-21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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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司机被女乘客强吻,事后多给司机15块钱,当作精神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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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说法】
近日四川绵阳,一段视频在朋友圈疯传。车载监控视频显示,在到达目的地后,出租车靠边停车,司机等待后座女乘客付钱下车的时候,后排女乘客突然搂住司机的脖子,伸着脑袋强吻出租司机。
司机使劲后仰身子,试图躲避女乘客的骚扰,但车内空间有限,又被安全带束缚,司机避无可避,还是被女乘客强吻。
强吻结束后,女乘客也并没有表现出任何一丝留恋,把手里的零钱往司机怀里一扔,随后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后了解到原来这名女乘客下车前多给了司机15块钱,似乎是给了这15块“安慰费”,她就不是“白嫖”了。
不少网友感慨:女乘客这种行为就是性骚扰。这件事“性别一换,评论过万”。
【律师普法】
一、司机被女乘客强吻能不能算猥亵?
其实这样强吻的行为,不管是发生在男性身上还是女性身上,都是性骚扰。我们不能因为施暴者是女性,就昧着良心说这不是。因为在法律上,不论性别,这都属于猥亵的违法行为。猥亵的对象不比强奸,强奸对象是女性,猥亵对象可男可女,既可以发生在男女之间,也可以发也于同性之间。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在公共场所猥亵他人、猥亵多人等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二、强吻他人可能构成犯罪吗?
强吻是有涉嫌强制猥亵罪可能的。曾经有案例一名男子酒后在KTV电梯内,搂抱、强吻一名陌生女孩,足有1分钟。女孩挣脱后报警,最后被认定为强制猥亵罪。
《刑法修正案(九)》对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做了修改,猥亵的对象从"妇女"扩大到"他人",男性的性自由权也得到法律保护。
《刑法》第237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该案件中女子强吻男子,不管是见色起意还是其他原因,都属于猥亵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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