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
我们小区交房了,马上开始装修,我想把阳台封了,可是问了物业,物业态度模糊,没说可以封也没说不可以,请问,业主阳台想封就封吗?
大同法制网律师团:
我们从阳台的权源说起。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阳台属于专有部分,因此,业主当然对阳台享有完整的所有权。何谓所有权?德国民法典说的非常到位且易懂:所有权指物的所有人在不违反法律或第三人权利的范围内,得自由处分其物,并得排除他人对物的一切干涉。经过这么一说,似乎很清楚了:我的阳台,我做主,封与不封,是我自家的事情。封阳台是业主为方便使用所购房屋而实施的添加设施的行为,系对专有空间的合理使用,你物业公司管不着!但是,这样的理解,也不完全对。封阳台,还是有限制的。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封一个阳台,会危及建筑物的安全吗?如果业主不极端,而只是用玻璃封阳台,恐怕和建筑物安全扯不上任何关系。所谓的“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大致可以归纳为封阳台,是否影响到邻居的权益(比如影响到邻居对自家房屋的使用),是否严重影响建筑物的外观(判断标准,应按多数人的理解,比如加装玻璃,实在说不上影响建筑物外观)。因此,在不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封阳台应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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