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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民法典中发生的违约金属于债务吗?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同法制    时间: 2021-1-23 20:29
标题: 民法典中发生的违约金属于债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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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实生活中,因合同违约产生的合同纠纷非常普遍,合同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而支付违约金是属于合同违约责任承担方式之一,那么民法典中发生的违约金是不是属于债务?

一、民法典中发生的违约金属于债务吗
       民法典规定,签订合同是产生债的原因之一,所以因合同违约而产生的违约金属于债务,违约方要按约定支付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条 【债权的定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借钱时约定逾期利息属于违约金吗
       实际中,借钱时约定的逾期利息,其实是指借款人不按合同约定归还借款的超期罚息,并且,利息是一种法定孳息,不管双方是否作了约定,出借人其实都可以主张,并不以双方的约定为前提。
       而违约金是以双方约定为前提,如果双方未做约定,那么就不能主张违约金。
       并且,双方约定了逾期利息后,将按照以下计算:
       1、根据双方的约定;
       2、对逾期利息计算未做约定的,出借人因对方不还钱起诉到法院的,法院可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另外,开始计算逾期利息的时间,是按以下方法计算:
       1、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的,应当从债务人违约之日起计算;
       2、当事人间未作约定的,经出借人催告后,从催告或宽展期届满之次日起借款人就要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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