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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父亲被撤销监护权,还需继续支付抚养费吗?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同法制    时间: 2021-1-24 17:54
标题: 父亲被撤销监护权,还需继续支付抚养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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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花遭父亲虐待,父亲被法院撤销监护权后,有义务继续付抚养费吗?
  有。
  本案涉及到家庭暴力,我国对此专门制定了反家庭暴力法。本案中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家暴,属于严重侵害未成年子女的利益。我国民法典第36条第1款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与未成年人有密切联系的人可以据此向法院申请撤销父母的监护人资格,比如近亲属、村居委会。父母的监护人资格被撤销,意味着父母不能继续代理未成年子女的民事法律行为,也不能基于监护人的身份对未成年子女的生活进行管教。这是不是意味着父母从此就可以脱手让别人抚养小孩了?我国民法典第37条规定,“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本条区分了监护资格和抚养义务。即使父母的监护资格被撤销,其对未成年子女负担的法定抚养义务并不因此而豁免。故本案中,父母仍然要承担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民法典第37条所说的三“费”,即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看似不易区分。其实,扶养费、赡养费和抚养费的性质一样,也是法定义务,不因监护人资格被撤销而豁免。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等有抚养义务,可能会产生扶养费。相应地,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义务,可能会产生扶养费;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可能会产生赡养费。
  说到父母子女之间的抚养费,还可以结合民法典的婚姻家庭编作出理解。抚养费是从法定抚养义务衍生出来的。本来父母应该亲自抚养,这样就没有抚养费一说。但实际生活中会发生某些客观情况,他不再亲自抚养了,而是支付抚养费。这些客观情况包括这里谈到的父母被撤销监护人资格,还包括父母离婚。我国民法典第1085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抚养费可以有多种支付方式,月付、年付、一次性支付等等。如果当时约定或判决的抚养费过低,不够抚养的后续开销,监护人可以代子女起诉,要求父母一方或双方合理增加抚养费。即该条第2款规定的内容,“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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