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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在出租房里发生意外,与房主有责任吗?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同法制    时间: 2021-1-25 19:03
标题: 在出租房里发生意外,与房主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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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出租时会有各种各样的情况,房屋租赁合同中会对房屋租赁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的处理方式进行约定,那么在出租房里发生意外,与房主有责任吗?
  在房屋租赁期间租客意外受伤,房东需要承担责任的有以下情况:
  1、房东配备的房屋设备未使用中或正常使用中发生损坏导致租客受伤的;
  2、因房子老化等原因,导致天花板坠落等其他情况造成租客受伤的;
  3、房屋设计等原因未与租客说明,在租客使用电器或其他设备时导致发生触电、火灾、煤气中毒等意外事故;
  4、超出合同约定的租赁物使用范围造成的伤害。
  总的来说,因个人原因造成受伤的情况的,由租客或导致该伤害方承担责任,因房屋本身的问题或者房东管理房屋问题导致租客的意外受伤,则房东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1、签订合同时应当将房屋用途、居住注意事项、房屋潜在问题等注明。
  2、约定在可能发生的意外中,发生意外时责任的划分。
  3、在维修事项中,如无约定则出租人应当履行维修义务,如另有约定,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存在维修义务。
  4、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不得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如需改动须征得出租人意见。
  在房屋租赁时,如果是因为个人或者第三人造成的意外伤害,房东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如果是因为房屋本身问题或者因房东疏忽而造成的租客的意外伤害的,房东是需要承担相应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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