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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节后返岗因疫情滞留算旷工吗?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同法制    时间: 2021-1-26 22:19
标题: 节后返岗因疫情滞留算旷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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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我国处于常态化的疫情防控阶段,而进入冬季以来,疫情出现了聚集性爆发和零星的散发,给疫情防控来带巨大的压力,各地鼓励民众留当地过春节,尽量不要回乡过年,那么节后返岗因疫情滞留算不算旷工?

一、节后返岗因疫情滞留算旷工吗
       从目前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看,如果返乡过春节的劳动者,因出现疫情造成滞留,无法按规定的时间返回用人单位工作的,属于不可抗力因素,不属于旷工,用人单位要正常支付工资。
       《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二、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三、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
       四、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二、2021年返乡过的最新规定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通知》有关疫情期间返乡提出了7个方面的措施:
       1.一是各地要强化应急指挥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工作专班,保持24小时运行状态,严格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各地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相关负责同志分兵把守,发生聚集性疫情的省份要成立前线指挥中心。
       2.二是各地要对核酸检测能力再摸底、再提升,
       制定核酸检测组织工作预案,加强质量控制,对高风险人群定期开展检测。国家卫生健康委统筹调配机动检测队伍,支持能力薄弱地区。
       3.三是强化各方面协作
       “平战结合”组建流调队伍,综合运用信息化等技术手段,“人”、“物”同查,开展多链条追溯分析。完善病毒基因测序能力布局,发挥多机构病毒基因测序比对优势。
       4.四是各地要专班专人负责
       按照“应隔尽隔、一人一间、集中隔离”的要求,提前准备隔离房间,做到隔离人员12小时内转运到集中隔离场所。严格隔离场所设置和管理,避免交叉感染。对高风险地区要进行入户“拉网式”排查。
       5.五是各地要选择综合救治力量强的医院作为定点收治医院
       配足重症监护床位,建立健全多学科综合诊疗制度,实行规范化同质化治疗。发现感染者后确保2小时内转往定点收治医院。强化院感防控,对发生院感的医疗机构全国通报,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从重处理直至吊销执业许可证。
       6.六是强化农村地区网格化管理
       加强疫情监测,落实“村报告、乡采样、县检测”规定和相应的处置流程,严格落实首诊报告制度。压实乡镇党委政府、村两委等责任,引导减少聚集性活动。对春节返乡人员做好信息登记和日常健康监测。
       7.七是严格按照要求诊断报告病例,
       任何地方不得擅自增加会诊、复核等程序。及时发布疫情信息,疫情所在地市每天召开发布会,所在省份在疫情初期及时主动发声。引导群众持之以恒落实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等常态化防控要求。对留在当地过春节的群众做好关心关爱。按照“非必要不阻断”原则,保障应急物资运输车辆快速便捷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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