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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商标被驳回还可以用吗,继续使用违法吗?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同法制    时间: 2021-1-30 17:47
标题: 商标被驳回还可以用吗,继续使用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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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商标被驳回还可以用吗,继续使用违法吗?

大同法制网律师团:
       商标驳回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经商标局审查后发现有违《商标法》相关规定,商标局依法驳回其注册申请的行为。
  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的,商标可以继续使用,但商标没有注册,不受法律的保护。要遵守商标法等的规定:
  1、不得违反商标法禁用条款的规定。
  2、不得冒充注册商标。
  3、不得侵犯其他在先权利。
  商标被驳回时,除驳回复审,应采取以下措施:
  1、组合商标(图形+文字)若因文字或者图形部分与在先商标近似被驳回的,可去掉该近似部分另行申请注册商标。
  2、若导致申请商标被驳回的引证商标存在连续三年未使用的情况,可向商标局提出该引证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的撤销申请,以扫除注册障碍从而使申请商标最终取得注册。
  3、若导致申请商标被驳回的引证商标存在抢注的情况,可对该引证商标提出异议申请或者争议申请,以扫除注册障碍从而使申请商标最终取得注册。
  4、若导致申请商标被驳回的引证商标存在转让的可能,可与该引证商标权利人协商并办理商标转让,从而使引证商标权利归于申请商标权利人名下人,消除商标冲突。
  5、若驳回复审成功机率明显偏低的(如因商标相同被驳回的),可考虑另行申请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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