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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已注销公司签的合同有效吗?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同法制    时间: 2021-1-31 18:12
标题: 已注销公司签的合同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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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注销公司签的合同有效吗?

大同法制网律师团:
      公司还没有注销之前,有可能是和其它的个人或者公司存在着合同关系,如今如果公司已经注销了,那么公司已注销原所签合同是否有效呢?
  公司注销意味着公司法律主体的灭失,但不能否定公司在注销前合法签订的合同。
  只能说在公司实体灭失后,若有公司的继受主体,由其继续承担合同权利义务,若无相关继受主体,公司所承受的合同的权利义务消灭。
  只要是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公司没有被注销,该合同就是有效的。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民法典》第五十九条 【法人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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