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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在实习期间发生工伤承担责任的是谁?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同法制    时间: 2021-2-3 19:57
标题: 在实习期间发生工伤承担责任的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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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实习期间发生工伤承担责任的是谁?

大同法制网律师团:
       在实习期间发生工伤,由学校和用人单位应当对实习生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学校与用人单位事先对责任的分担有约定的,双方可以按照约定分担责任,但该项约定不能构成任何一方对实习生受伤的免责。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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