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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归还捡到的宠物狗,可向狗主人要饲养费吗?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同法制    时间: 2021-2-3 20:11
标题: 归还捡到的宠物狗,可向狗主人要饲养费吗?
本帖最后由 大同法制 于 2021-2-3 20:13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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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条宠物狗与主人走失,被小张收留并悉心照顾,数天后狗主人来领,小张可以向狗主人要饲养费吗?
     可以。
       本案涉及到无因管理,其目的在于鼓励陌生人之间互相帮助。一般人没有救助流浪狗的义务,但是本案中的小张帮助主人照顾宠物狗,避免主人失去宠物狗、花费更多时间精力寻找宠物狗、花费更多金钱照顾宠物狗,实际上是帮助了陌生人。根据民法典第979条第1款的规定,“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在这种情况下,小张因照顾宠物狗而支出的饲养费属于必要费用,主人领走宠物狗时,应当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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