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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房屋产权证到期如何延续?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同法制    时间: 2021-2-13 20:32
标题: 房屋产权证到期如何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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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子是一个家的避风港,也是每个人都想要的一个归宿,对于房屋,从古至今都是安身立命的一个居所,现在我们在为了方便都是需要办理房产证,以便证明房子是属于自己的,但是房产证也是有一定的期限的,那么民法典中房屋产权证到期如何延续”?

一、民法典中房屋产权证到期如何延续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二、房产证办理流程
       1、购房者要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
       2、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3、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4、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5、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会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的费用来缴纳。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根据法律规定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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