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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什么是代位继承?你真的理解吗?一篇文章你就清楚了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同法制    时间: 2021-2-14 21:16
标题: 什么是代位继承?你真的理解吗?一篇文章你就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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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位继承”这个概念已经存在很多年了,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生效之后,“代位继承”的适用范围扩大了。《民法典》生效之前,仅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享有代位继承权,《民法典》生效之后,被继承人的侄甥也可享有代位继承权。那么对于“代位继承”你真的理解了吗?法律上做出这样的改变到底有没有道理?被继承人的侄甥在什么条件下才可享有代位继承权?
       我们先了解一下什么是代位继承?所谓代位继承,就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展开来看,适用代位继承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第一,被代位人需要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也就是说,继承人要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举个通俗的例子,如果孙子对爷爷的遗产享有代位继承权,爸爸必须在爷爷之前去世。这是代位继承权成立的首要条件。如果继承人没有死亡,代位继承自然也不会出现。
       第二,被继承人没有立下遗嘱。所谓代位继承属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是优先于法定继承的,所以,被继承人如果立下了遗嘱,就要按照遗嘱分配遗产。
       第三,被代位继承人在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十七条规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如该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较多的,可以适当分给遗产。所以,被代位继承人在生前享有继承权,是其直系血亲可以享有代位继承权的前提条件。
       第四,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血亲。通俗点说,只有亲子女,亲孙子女才享有代位继承的资格。如果继承者死亡且没有直系晚辈血亲的话,也就不存在代位继承人了。但原则上,代位继承不受辈分的影响,
第五,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
       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以上几个条件,才能够适用代位继承。这下您明白了吧,并不是任何条件下都可以代位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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