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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隔离政策居家办公,公司借口扣钱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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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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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15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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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隔离政策居家办公,公司借口扣钱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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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隔离政策居家办公,公司借口扣钱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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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观察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资。
《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能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隔离期间发放的工资指的并非最低工资标准,而是指劳动合同约定的职工正常出勤状态下即可获得的全部工资性收入,包括各类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因此,假如为配合隔离政策居家办公的,公司不得以该借口克扣劳动者的工资。
假如用人单位借此扣工资的,劳动者可拨打12333人社局电话,或者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如果均没有效果,可收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对裁决结果不服的,也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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