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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夫妻分居期间,一方与第三方同居,是否构成重婚罪?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同法制 时间: 2021-2-18 19:40
标题: 夫妻分居期间,一方与第三方同居,是否构成重婚罪?
如何认定重婚
认定重婚,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
依据有关司法解释,重婚有两种情况:
一是法律上重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
二是事实上重婚,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什么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呢?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都算重婚:
1.有配偶但却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
2.有配偶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以夫妻相称或者对外以夫妻自居的。
以夫妻相称,除当事人间承认、日常生活间的称呼外,当事人同居生活,女方生病时男方以丈夫的名义签名、陪侍,女方生育孩子男方以父亲的名义在医院签字,当事人以父母的名义为子女庆祝满月等,也可以作为认定以夫妻相称的辅助证据。
认定重婚,通常还需要取得周围群众、当事人亲朋戚友的证言,以证明周围群众认为当事人是夫妻。
“重婚罪”的法律责任
1.刑事责任:
犯重婚罪的,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民事责任:
基于重婚、第三者插足等行为,是对夫妻忠实义务的违反,严重侵犯无过错方的同居权、贞操保持权等一系列配偶权利。
由此决定法律不但应当对重婚者予以刑事惩罚,而且还应当由重婚者对无过错方承担惩罚性的赔偿责任。具体赔偿金额依情况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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