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法制网
标题:
情感咨询是否会涉及诈骗犯罪?如何规避法律风险?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同法制
时间:
2021-2-22 17:21
标题:
情感咨询是否会涉及诈骗犯罪?如何规避法律风险?
(, 下载次数: 29)
上传
点击文件名下载附件
近日,在网上遇到了情感咨询的诈骗新闻日益增多。本文针对这类情感咨询的从业公司及人员进行法律分析,他们是否存在刑事风险?
情感咨询泛滥,可能会涉及犯罪
随便在搜索引擎或者某个平台上搜索“情感咨询”、“情感挽回”等关键字,就会看到相关的广告,他们声称可以帮助当事人挽回婚姻、分离小三,有些还提供心理咨询的服务。
虽然很多广告表面上是免费提供服务,但最终都会想办法从客户那里获得金钱,服务客户的过程中,如果为了获取客户的财产而实施诈骗行为,有可能会构成诈骗罪,一旦涉嫌诈骗,被处理的将会是整个公司。
有些公司专门盯着那些失恋的男女,甚至在与客户交谈时会打包票,只要交钱了,就可以挽回对方,这两年,裁判文书网上出现了一些情感咨询的诈骗案件,证明这些打擦边球的情感咨询,也有可能触犯刑法。
(, 下载次数: 32)
上传
点击文件名下载附件
诈骗罪的定罪与量刑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一次成功诈骗包括以下步骤: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受骗者产生错误认识>>受骗者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害。
诈骗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的处3至10年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3千至1万以上属于数额较大,3万至10万以上属于数额巨大,50万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每个省根据经济情况来决定数额大小。
情感咨询中如何认定构成诈骗?
实施欺骗行为是诈骗罪的犯罪构成之一,欺骗行为包括两类:虚构事实与隐瞒真相。最常见的就是虚构事实进行欺骗,事实包括自然事实,还包括行为人的身份、能力等。
例如被害人在网上寻找心理咨询师,行为人谎称他是心理咨询师,声称可以解决被害人的烦恼,并以此收取了咨询费,这种情形构成诈骗罪。
例如,张三因失恋万念俱灰,在网上找到“情感导师”,张三明知这些导师是假的心理咨询师,故意给钱他们,让他们陪自己聊天,这种情形,即使导师存在多种欺骗行为,也不构成诈骗,张三并没有产生错误认识,导师的欺骗行为与张三处分财物之间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 下载次数: 27)
上传
点击文件名下载附件
如何规避法律风险?
一般的夸张表述,如果没有引起他人处分财物的,不是欺骗行为。在法律上,很难区分诈骗与民事欺诈,要区分两者,要看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但是实际上,民事欺诈中,也会有非法占有目的。
我们可以看到,如果被认定对被害人的财物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就很有可能构成诈骗罪。笔者建议,从事情感咨询的话,首先不应虚构身份,这是最起码的,其次,应明确服务内容、价格与效果,如果盲目承诺效果,很有可能会产生纠纷,最后,以服务客户为中心,而不应让第三人觉得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还是建议与客户签订书面协议,确定以上这些问题,例如在协议加入以下条款:本服务不作任何承诺,客户自愿支付该费用。
如需咨询更多内容 请联系大同法制网
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治维权
优选大同法制网(
www.dtfz.net
)
更多资讯关注大同法制网公众号
欢迎光临 大同法制网 (http://www.dtfz.net/)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