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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独生子女父母没有必要立遗嘱吗?错!律师分析遗嘱必要性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同法制    时间: 2021-2-27 17:30
标题: 独生子女父母没有必要立遗嘱吗?错!律师分析遗嘱必要性
本帖最后由 大同法制 于 2021-2-27 17:32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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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有一个孩子没有必要立遗嘱!错!很多人认为我只有一个孩子,我所有的东西将来都是我孩子一个人的,没有必要写遗嘱。这个认识是错误的。
       民法典规定了一个人在婚内获得的遗产,默认的是夫妻共同财产,除非遗嘱特别说明了继承人不包括配偶。
       第一、民法典规定了一个人在婚内获得的遗产,默认的是夫妻共同财产,除非遗嘱特别说明了继承人不包括配偶。什么意思呢?举个例子,小明和小红刚刚结婚一个月,小明的父母在一次车祸中去世,小明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也已经过世,小明父母留下的这套房子作为两个人的遗产由儿子小明继承,小明继承到的这套房子是和小红的夫妻共同财产,假如半年后两个人离婚,小红可以分得一半的房子。房子被分走一半,小明父母的在天之灵估计也不能安宁。当然这个案例有一些极端,但是确实代表了一类情况,一方的配偶未对婚姻或者家庭做过付出、贡献,分走一半遗产确实有失公平。
       这种情况很好解决就是父母提前写一份遗嘱,写明遗产只能由子女一人继承,不包括配偶。有的人提出这样做女婿或者儿媳妇有意见,会破坏家庭关系,其实完全不用担心,遗嘱不必公开。
       民法典规定遗嘱按照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
       第二、孩子不是唯一的继承人,民法典规定遗嘱按照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还是以上面的例子,小明的父母车祸去世后,假如外公外婆、爷爷奶奶在世,他们是有继承权的,作为父母继承子女的遗产也是天经地义。但实际上老人一般也不会与孙子孙女争夺遗产,大都自愿放弃了。但如果在遗产继承前,老人也去世了,就会发生转继承,指的是老人该继承的份额会由他们的继承人继承。如果小明的外公外婆,爷爷奶奶后面去世,他父亲的遗产会有姑姑叔叔,舅舅姨妈的份额。
       您是不是也觉得很复杂,一个简单的办法也是写一份遗嘱,指定孩子为唯一的继承人,排除其他人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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