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
我已离婚,离婚时孩子的监护人为前夫。现孩子父亲因病过世,孩子6岁,孩子的爷爷奶奶不愿意把孩子监护权给我。这种情况下我孩子的监护权归谁?
大同法制网律师团:
未成年孩子的监护权归母亲。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九条:“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享有平等的监护权。父亲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有其他情形不能担任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的,母亲的监护权任何人不得干涉。”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即未成年孩子的父亲死亡的,孩子的监护权归母亲,任何人不得侵犯。只有未成年人的父母均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才能作为第一顺位监护人依法取得监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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