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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转贷获利60多万,有这些情节可以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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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同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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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9 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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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转贷获利60多万,有这些情节可以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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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或者个人从正规的银行渠道贷款比较困难,有人就做起相关的生意。利用自己的资源向金融机构贷款,然后又转贷给他人,这样的行为涉嫌犯罪,本文分析一下高利转贷罪。
高利转贷获利60余万不被起诉
本文分析的是“保莲检二部刑不诉〔2021〕Z3号”不起诉决定书,案发在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被不起诉人丁某某因涉嫌高利转贷而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经查明,2016年12月起,丁某某多次从某银行申请贷款,然后将贷款转给某公司,该公司每月向丁某某支付利息,月利息为2.5%。
从2017年1月至2018年4月,丁某某共收到该公司的借款利息73万余元,偿还银行利息10万余元,共获利62万余元。
案发后,丁某某上交全部违法所得并认罪认罚,检察院认为其具有犯罪情节轻微、上交全部违法所得等情节,遂作出不起诉决定。
高利转贷罪的定罪与量刑
刑法第175条,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的,处3至7年有期徒刑。
根据立案标准的规定,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或者没有达到10万,但两年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应立案追诉。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违法所得数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关于数额巨大并没有明确规定,以浙江省为例,数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高利转贷必须具有“高利”的情形,高利不限于高利贷,还包括高于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高利转贷罪要求主观具有转贷牟利的目的,如果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则构成贷款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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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情节可以从轻处罚
根据前面的不起诉案可知,如果具有认罪认罚、上交违法所得,是很有可能不予起诉的。前面的案例中,被不起诉人获利高达60多万元,一旦被起诉,很有可能属于数额巨大,处3至7年有期徒刑。
高利转贷保护的是金融管理秩序,所造成的损害可以弥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的规定,主动退赃退赔的,最多可以减少基准刑30%以上。注意一下,如果决定了退赃退赔,一定要主动。
如何辩护?
根据高利转贷罪的犯罪构成可知,构成该罪必须要具有转贷牟利的目的,如果在贷款时并没有该目的,在取得贷款后才产生转贷牟利目的的,则不应构成犯罪。笔者认为,改变贷款的用途不构成任何犯罪。
在辩护时,行为人多次存在高利转贷的情形,则可以考虑寻找证据,证明其中的一次或者多次没有转贷牟利的目的,或者只是在取得贷款后才产生牟利目的,以便减少犯罪数额。
另外,可以针对“高利”进行辩护,一般认为高于金融机构贷款利率就属于高利转贷。假设行为人从银行以年利率5%贷得100万,然后又以年利率9%转贷出去,可以主张该情形不构成高利转贷,因为行为人仅获得4%的利息,属于正常的利息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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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最后
相对于贷款诈骗等犯罪,高利转贷罪的危害其实并不大,很多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都可以全额上交非法所得或者偿还贷款。像本文所介绍的案例,即使获利60多万也没有被检察院起诉,针对这些案件,在案发后,如果能主动退回违法所得并端正态度,不起诉或者判决缓刑的概率还是比较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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