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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车主一车二卖,我先付款可先得吗?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同法制    时间: 2021-3-10 17:58
标题: 车主一车二卖,我先付款可先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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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我买了一辆二手车,已经把钱给车主了,但车主一直没把车给我。后来他跟我说车已经卖给别人并过户了,要把车钱退给我。可我还是想要车,我能以是我先付款作为理由要回来这辆车吗?

大同法制网律师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车辆已被原车主转让交付给他人并已办理过户登记,即使是付款在先,也无法继续主张车辆的所有权。因此,在进行车辆交易时应第一时间进行过户登记,将车辆过户到自己名下,防止一车二卖、多卖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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