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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民法典》新规之居住权,你了解了吗?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同法制    时间: 2021-3-11 19:12
标题: 《民法典》新规之居住权,你了解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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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典实施前,我国民众对“居住权”制度的需求就呈现出了逐年增长的趋势。早在《物权法》编纂时起,居住权一度曾出现在《物权法》草案中,对此,老百姓既有赞同之声也有否定之声。经长久的争论后,居住权终于在《民法典》中出现。什么是居住权,居住权对我们有什么影响,你了解了吗?

居住权对谁有好处?
       居住权的规定实际上体现了法律对弱势群体的保护,住房上存在困难的人将因居住权而受益。如今房产已经成为家庭的主要资产,兼具居住和变价的功能,是否以及如何将两种价值分离利用成了亟需解决的问题。比如,无收入的老人可能为了生活想要将房屋变现,但有希望保留居住权以实现余生可以“居有定所”。实际上这也为家庭中相对弱势的一方(比如离婚后经济陷入窘境的一方)提供了保护。

居住权在权益保障方面有哪些突破?
       早些年,我们解决住房问题基本是靠租房或者买房来解决。但随着房价不断升高,买房的压力过大,而租房的话,实际上法律对于租赁人权益的保护稍有不足。那么,居住权的设置填补了买房与租房间的空白地带。《民法典》明确肯定了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居住权获得了对抗不特定第三人的效力。当然,我们也要清楚,居住权的设立还是要以合同或遗嘱为准,而不是单纯地为保护弱者而直接产生。

居住权的限制,有哪些需要注意?
       虽然居住权属于用益物权,但民法典也对此作出了部分限制。
       (1)设立居住权,需要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
       (2)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无约定的情况下,也不能出租;
       (3)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死亡的,居住权消灭。
       显然,居住权的存在,能够保障部分弱势群体的权益,但也必然会对房地产市场带来重大影响,《民法典》对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都作出了规定,建议您学习民法典,多多掌握法律知识,做到遇事不慌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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