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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发生交通事故,以下6种情况不能“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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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同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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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20 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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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发生交通事故,以下6种情况不能“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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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私家车保有量的不断提升,马路上的车辆越来越多。不管是新手小白,还是老司机上路,小刮小蹭是难免的。很多人遇到交通事故,为了省时省力经常会选择“私了”的方式进行解决。但是不分情况地进行“私了”,有时不光解决不了问题,后续还将引发一系列的问题。
本文将从法律规定的角度给大家进行解读,何种情况下,交通事故不能“私了”——
一、“私了”是否合法有效?
所谓“私了”,就是指事故双方不经过司法手段,不需要交警部门开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而经双方协商或者交警调解后,私下解决的方法。由于“私了”具有省时、省力、成本低、赔付快等特点,所以很多司机在发生小的剐蹭时,都会选择“私了”的方式。
那么“私了”,是否合法有效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由上述法律条文可知,当事故并未造成人身伤亡或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且事实清楚的,从法律层面上讲,自行协商(即“私了”)是合法有效的。
二、哪些情况下,不能“私了”?
虽然在上述“一”中情况下,“私了”是合法有效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情况都适合“私了”。不合时宜的“私了”有时候还将引发更严重的后续问题。
那么哪些情况下,发生了交通事故一定要申请交警部门介入而不能“私了”解决呢?
首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条规定,发生以下几种情况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1、发生人员伤亡的事故
当机动车与机动车、或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或者死亡的情况下,当事人应当立即保护现场并且报警处理。
尤其出现人员受伤的情况:需要注意,即便事故发生时,当事人只是感觉身体某个部位不适,并未受到重伤,此时也不建议私了处理。实践中此类情况并不少见——以为仅仅是软组织挫伤而已,于是简单对事故进行了“私了”,但当天晚上或第二天伤情加重,甚至死亡。若双方进行“私了”,并达成协议并签字,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后,后续引发的伤亡情况只能由伤者一方自行承担。
并且而出现人员伤亡时,虽然在民事赔偿方面,双方可以选择“私了”,但是实际上“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情节还将可能触犯刑法。
2、对事故归因和责任划分无法达成协议的事故
当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或者虽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时,此时应当报警处理,申请交警部门的介入,出具明确的《事故责任认定书》,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日后纠纷产生时无法举证的问题。
3、与“三无”机动车发生的事故
“三无”机动车指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驾驶三无机动车上路行驶,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当与三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必须报警确认驾驶员的身份信息,避免双方“私了”后,因当事人信息不实等情况,给后续的赔偿等问题带来不便。
4、与特殊车辆发生的事故
与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要及时报警处理。
由于上述车辆的特殊性,当发生此类交通事故时,除了涉事双方的人身安全,还可能会危及社会公共安全。因此通常需要交警部门和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来协同处理。
5、损坏公共财物的事故
如果在交通事故中,因事故造成对公共财物的损坏,双方当事人都应该通知交警部门,对损坏的公共财物进行赔偿,而不能“私了”后各自离开。
需要注意的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公共财物的损坏是因交通事故造成,且肇事者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驾驶机动车逃离现场的,此时就会涉嫌构成“逃逸”。
6、当事驾驶员存在违法犯罪的事故
发生交通事故后,若发现当事驾驶员存在无证驾驶、驾驶证过期或失效,甚至发现驾驶员存在酒驾、药驾、毒驾等违法犯罪行为时一定不能“私了”,要及时报警,并配合警方进行取证调查。
总之,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当事司机都应该保持沉着冷静的心理,作出对事故的正确预判,不能为了“方便”随意和对方进行“私了”,必要时一定要报警,维护自己和对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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