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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网购海鲜“不支持七天退换”合法吗?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同法制    时间: 2021-3-25 21:00
标题: 网购海鲜“不支持七天退换”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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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我在网上购买了新鲜鲍鱼,买的时候我也注意到网页主页醒目位置上标注有“不支持七天退换”字样,在鲍鱼没质量问题的情况下,请问我能退货吗?


大同法制网律师团:

不能。根据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根据上述规定,鲍鱼系鲜活易腐商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七日内退货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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