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
我父亲跟我母亲离婚后二婚生一个女儿。父亲写了一份遗嘱,写明继母和妹妹继承他的一处房产,我继承他的另一处房产。该遗嘱只提及了房产的继承问题,请问,未提及的财产该如何处理?
大同法制网律师团:
如果你父亲去世时,其处分房产的遗嘱合法有效,而其未对其他财产作出处理的话,他的其他合法个人财产就应当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
具体来说,你父亲的其他合法个人财产应由你、他再婚的妻子、女儿按照法定继承的份额共同继承。
一般来说,所有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应当是均等的。
欢迎光临 大同法制网 (http://www.dtfz.net/) | Powered by Discuz! X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