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法制网

标题: 房屋出租期限如何确定?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同法制    时间: 2021-3-30 19:21
标题: 房屋出租期限如何确定?
(, 下载次数: 46)

房屋用益物权是由房屋所有人设立的,而房屋所有人出租房屋是设立用益物权的情形,出租房屋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保障双方的合权益,那么民法典房屋出租期限怎样进行确定的?

一、民法典房屋出租期限如何确定
民法典规定,房屋租赁的期限,由租赁双方协商确定,但最长不能超过2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定义】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主要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二、租房前交了定金不租了能退吗
首先,定金是不予退还的。

根据法律规定,定金是一种担保形式,是为了确保债务的履行。如果在租房前交付了定金,后来又不租,其实是违约行为,其定金是不予退还的。

所以,在租房前应该先考虑清楚,最好能尽早做决定,就可以避免交付定金又反悔的事情发生。

其次,房东、中介也不能随意扣押定金。

如果租房者为避免定金损失继续租房,房东、中介应将定金返还或者抵作租房价款,不得随意扣押不予返还,如果不予返还,租房者有权提起违约之诉。

最后,房东、中介在收取定金之后,也应该积极履行承诺。

房东在约定期间内不能拒绝将房子租给交了定金的人,或是将房子另外租给他人,这都属于违约行为,租房者在交了定金之后,无法继续租房的情况下,可以主张退还定金,并且可以要求收取定金的一方双倍返还定金。

这是为了维护交易的有序进行和诚信原则,房东一旦收受定金,便应该秉承诚信原则,履行约定,而不能随意毁约,不然将受到惩罚。

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治维权
优选大同法制网(www.dtfz.net
法律热线:13015398243(微信同号)
更多资讯关注大同法制网公众号





欢迎光临 大同法制网 (http://www.dtfz.net/)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