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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父母收彩礼逼婚,我不同意要担责吗?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同法制    时间: 2021-4-2 22:48
标题: 父母收彩礼逼婚,我不同意要担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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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我父母从小给我定了娃娃亲。现在他们收了对方家的彩礼,还签了书面协议,要求我回去结婚。可我与对方根本没有感情,我可以不和对方结婚吗?不结婚的话是否要承担什么责任?

大同法制网律师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个人享有婚姻自由的权利。所谓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既可独立自主的决定与何人结婚,即结婚自由;婚后亦可自主决定不再继续保持婚姻关系,即离婚自由。个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志决定婚姻问题,任何人,包括父母在内,都不得强制和干涉。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为法律明确禁止,系违法行为。法律不保护非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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