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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口吐白沫 为“救人”酒驾该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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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同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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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7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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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口吐白沫 为“救人”酒驾该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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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救口吐白沫、昏迷不醒的朋友,喝了酒的阿金觉得人命关天等不及叫代驾,酒驾上路将朋友送医。为了“救人”酒后驾车,该不该罚?近日,青浦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这样一起案件,经公开听证最终对阿金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2020年底的一天,阿金接到朋友小凯的电话,邀请他来家里聚餐,小凯在电话里说:“金哥,我还请了小盛和小山,咱哥四个喝几杯,年底了,咱好好聚聚。”小凯电话里提到的另两个朋友也是阿金的挚友,最近忙得很确实好久不见了,阿金便一口答应。
到了约定的日子,阿金开着自己的小轿车去往小凯家,与朋友们开怀畅饮,高谈阔论。酒喝到一半,小凯忽然开始哆嗦,先是端着酒杯的手,越抖越厉害,玻璃酒杯随着抖动“砰”的一声掉在地上,摔了个粉碎,也把阿金三人吓了一跳。只见这时的小凯已经是全身抽搐,嘴里开始不断吐出白沫,还翻着白眼,一副快要晕厥的模样。
阿金三人慌张地摇晃小凯,叫他的名字,小凯毫无反应,阿金急了,说:“要快点把小凯送去医院,我来开车。”小盛和小山却劝他:“叫个代驾吧,我们都喝了酒,这是违法的。”阿金却甩开小盛的手说:“来不及了,人命关天。”小盛二人眼见小凯此时已经昏迷不醒,于是心一横,架着小凯上了阿金的车。
阿金开车带着几人一路疾行,到了医院他们赶忙去给小凯办手续,却发现出来时走得急,又喝了酒迷迷糊糊的,四个人的手机竟然都落在了小凯家的外套里了。三人于是想和护士商量,能否先行救助,回头再补上费用。前来询问情况的护士一走近,就立刻闻到一股浓烈的酒气,于是警惕地问道:“你们只有四个人来吗?谁开的车?”阿金犹豫了一下,最终决定挺身而出,坦白交代了是自己开的车。护士随即在将小凯推进病房急救后拨打了报警电话。
在看守所里,阿金对自己酒后驾车的事实供认不讳,并说出了酒驾的原因,公安机关将此案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虽然阿金的行为不符合紧急避险的要件,但考虑到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为加强对检察权运行的外部监督制约,保障人民监督员依法履行职责,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检察机关召开该危险驾驶案的拟不起诉处理结果的公开听证,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到场参与。近日,检察机关对被不起诉人阿金作出不起诉公开宣告。
【检察官说案】
此案由“人情”而始,由“法情”而终。本案中,被不起诉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虽然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但对其酌情相对不起诉。
或许有人会疑惑:为何被不起诉人的行为达不到“紧急避险”要求的“不得已”的程度?这是因为当时喝酒的地点是在被不起诉人位于本区的朋友家中,距离医院距离大约2公里,事发时间为非拥堵时间,完全有时间有条件拨打110报警电话或120急救电话或者呼叫出租车。且其途经的地点车、人流密集,附近有居民区和商店,也可以求助其它合法驾驶人。因此经综合考虑,该被不起诉人达不到“紧急避险”要求。
检察官同时提醒,无论出于什么原因,酒后驾车都是触犯法律的行为,怀着一丝侥幸坐上驾驶座,却很有可能断送全车人的一丝生机。若有紧急情况必须用车,也一定要以请代驾、打车或沿路寻找可以开车的人帮助的方式,不然救人不成反会害人,好心助友,却可能酿成大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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