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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未成年子女提前工作是否可以终止抚养费?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同法制    时间: 2021-4-9 20:32
标题: 未成年子女提前工作是否可以终止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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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父母离婚后仍然要对自己的子女承担抚养义务,支付抚养费,但是如果有些孩子比较能干很早就能自己独立赚钱养活自己,那么民法典中子女提前工作是否可以终止抚养费?

一、子女提前工作是否可以终止抚养费

一般抚养费支付到子女成年,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其父母应当支付抚养费。但是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三条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二、不直接抚养孩子可以拥有抚养权吗

(一)孩子不足两周岁

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孩子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孩子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孩子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孩子在两周岁以上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孩子,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孩子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孩子,而另一方有其他孩子的;

4、孩子随其生活,对孩子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孩子共同生活的。

5、孩子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孩子照顾孙孩子或外孙孩子的,可作为孩子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三)孩子在八周岁以上

1、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孩子的意见。

2、在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孩子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孩子的个人的意愿。

3、考虑孩子的意见并不是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孩子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孩子的条件时,才考虑孩子个人的意见。

4、男方要求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可从其收入较高,有抚养能力和孩子单独随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孩子照顾孙孩子的理由来争取。

因此根据上述内容的描述可以了解到,父母对孩子是必须有抚养义务的,如果父母离婚也要承担抚养责任支付抚养费,但是如果自己的孩子年满16不满18都已经具有独立生活能力就可以停止支付抚养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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