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法制网
标题:
服务员误把消毒水给女孩饮用,女孩能寻求索赔吗?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同法制
时间:
2021-4-11 22:50
标题:
服务员误把消毒水给女孩饮用,女孩能寻求索赔吗?
(, 下载次数: 19)
上传
点击文件名下载附件
女孩和朋友在汽车客运站坐车时。因离发车还有一段时间,两人决定到车站里的餐厅吃点东西,正好当天的气温也有些热,女孩要了只冰激凌。因为天热口渴,向服务员要了一杯冰水,但在喝下去之后,满嘴都是消毒水的味道。更麻烦的是,在这之后女孩的身体还出现了不适。那么服务员误把消毒水给女孩饮用,女孩应该寻求索赔吗?
根据法律的规定女孩应该寻求索赔。此餐厅应赔偿女孩医疗费和误工费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所在地治疗医院,一般是指距离受害人住所或侵权行为发生地较近的医院。受害人先后到数个距离基本相等的医院治疗的,一般应认定最先就诊医院的医疗费,但该医院治疗失误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除外。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受害人重复检查同一科目而结果相同的,原则上应仅认定首次的检查费用,但治疗医院确需再行检查的除外。
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日期少于休假证明的,应以其实际的误工日期认定;实际误工日期多于休假证明的,一般应当根据休假证明认定。
食品安全无小事,消毒水能倒给顾客喝,说明餐厅在管理上还有漏洞,如果不堵住这个漏洞,将来可能还会发生更大的食品安全问题。也希望餐厅加强员工各方面培训,始终要把食品安全放在第一位,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这不仅仅是对消费者负责,更是对自己品牌负责。
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治维权
优选大同法制网(
www.dtfz.net
)
法律热线:13015398243(微信同号)
欢迎光临 大同法制网 (http://www.dtfz.net/)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