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法制网

标题: 试用期没有工资合法吗?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同法制    时间: 2021-4-11 23:00
标题: 试用期没有工资合法吗?
(, 下载次数: 25)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工作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的行为是违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违法吗

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违法。

所以,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未和你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是违法的。首先,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根据法律规定,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职工建立了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己建互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其次,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你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你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再次,对于单位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可以提出辞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求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治维权
优选大同法制网(www.dtfz.net
法律热线:13015398243(微信同号)





欢迎光临 大同法制网 (http://www.dtfz.net/)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