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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劳动能力鉴定期间可以辞职吗?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同法制    时间: 2021-4-14 22:47
标题: 劳动能力鉴定期间可以辞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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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工作中会受到伤病和伤害,这也是在所难免的。劳动者受到伤害就会进行工伤认定,因为也涉及到之后的赔偿,工伤认定之后还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在这期间劳动者也许会有辞职的想法。那么劳动能力鉴定期间可以辞职吗?

一、劳动能力鉴定期间可以辞职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期间是可以辞职的,解除劳动关系后,劳动者可要求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实践中拿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之前不需要辞职,如果拿到工伤认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后,可以要求该公司支付工伤待遇时,这样再辞职对劳动者来说更好。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工伤鉴定的程序有哪些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

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

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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