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法制网

标题: 公司已经注销商标还有效吗?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同法制    时间: 2021-4-16 22:37
标题: 公司已经注销商标还有效吗?
(, 下载次数: 38)


在当前知识经济时代,不少公司为了更好地发展,会注册一些商标,用来培育声誉,然而此后发展中如果公司破产注销的话,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公司已经注销商标还有效吗?

一、公司已经注销商标还有效吗
公司注销后法人资格消灭,商标注册人名义就会改变,公司注销前如果没有办理商标转让的,商标局可以撤销其注册商标,撤销后不再具有商标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十九条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二、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情形
(一)已经注册的商标,如有下列情形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和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1、采用了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和注册的标志的;

2、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

(二)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下列情形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1、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2、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3、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

4、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但是,善意取得注册的除外;

5、申请商标注册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或者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三)使用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商标注册人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报请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1、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

2、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

3、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

(四)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并说明有关情况。

(五)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可以视具体情况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治维权
优选大同法制网(www.dtfz.net
法律热线:13015398243(微信同号)





欢迎光临 大同法制网 (http://www.dtfz.net/)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