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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年公司元老被随意调岗,打砸公司财物被辞退,能获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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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同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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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25 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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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年公司元老被随意调岗,打砸公司财物被辞退,能获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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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公司想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只能是《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情形。
公司以此解除劳动关系,如果发生劳动争议,仲裁或法院判定解除违法,就需要向员工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
违法解除赔偿金的数额,受到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和月平均工资,两个因素影响,员工工作时间越长、工资越高,单位所承担的违法解除赔偿数额越大。
工作24年的公司元老被开除,法院判决48万赔偿
江苏某汽车客运公司1996年1月成立,聘用杨某为公司总经理,2017年10月,公司聘用新的公司总经理,杨某被指派到徐州分公司当负责人。
2019年4月,公司又指派杨某到南京分公司任职,杨某不愿意前往,至此双方发生劳动纠纷。
杨某先后两次到徐州分公司冲砸电脑和董事长办公室,公司根据杨某造成的损失,扣了杨某2000元工资,然后通过会议决定免除杨某的一切职务,限时两周交回公司资料。
2019年5月28日、6月4日、6月25日,徐州分公司职员分别向派出所报警,称杨某打砸公司电脑、抢走公司资料、扰乱员工工作、不愿意归还公司车辆等。
民警得知杨某是原公司经理,因调岗引发纠纷后到公司捣乱,民警警告杨某走正常、合法的途径解决问题,不要影响公司正常办公,未作出其他处罚。
2019年9月,公司开会决议后,向杨某作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以杨某强占公司财物、敲诈勒索领导、非法煽动员工闹事等,决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杨某收到通知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480000元。(10000元/月×24个月×2倍)
仲裁委未受理杨某的仲裁申请,后诉至一审法院。
一审法院:违纪且情节严重,公司解除不违法
一审法院认为,劳动者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履行劳动义务,其中爱护用人单位的财产、维护用人单位工作风纪秩序等规则是所有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起码的纪律要求。
无论是从劳动纪律的角度还是从职业道德的角度,对所有劳动者均属于不言自明的、系劳动者理应知道并遵守的基本要求,劳动纪律是保证生产秩序正常进行的必要条件。
杨某作为一名工作20多年的公司负责人,先后两次实施冲砸电脑和董事长办公室,破坏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等行为,即便公司没有规章制度或者规章制度对上述行为未作规定,也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一审法院判决:驳回杨某的诉讼请求。
二审法院:无可依据的规章制度,解除违法
二审法院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本案中,公司未根据上述法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其所述的杨某违反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的行为,缺乏公司制度依据和法律法规依据。
故公司系违法解除与杨某劳动合同关系。
二审法院判决:撤销一审法院判决,汽车公司向杨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480000元。
上述案例是在2020年12月审结的案件,《劳动合同法》都12年了,还是有用人单位连规章制度都没有,这发生劳动争议怎么可能胜诉?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公司没有规章制度员工就可以胡作非为,其实很多人是支持一审法院判决结果的,因为杨某确实存在严重违纪行为,并且产生了比较恶劣的影响,如果支持赔偿将不利于维护和谐的劳动关系。
但二审判决完全符合《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并以敦促用人单位建立合法规章制度为目的,也属合理判决。
因此本案件不具备太大的参考意义,也许不同地方的法院,就会有不同的审理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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