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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药店违规超量卖安眠药导致顾客自杀死了,药店要负责吗?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同法制    时间: 2021-4-29 22:41
标题: 药店违规超量卖安眠药导致顾客自杀死了,药店要负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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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眠药是管控药物,是处方药,不可以随意大量购买安眠药。如果一个药店为了赚钱,违规超量卖给一个顾客很多安眠药,顾客吃了安眠药自杀死了。那顾客的家属可以找药店索赔吗?

大同法制网律师团白小锋律师:
这个具体要看法院怎么判决。

北京一女子到某药店购买药物,将药物整瓶服下自杀未果,但因超量服用药物导致身体受到损害。事后,该女士以药店违规售卖处方药为由,将该药店诉至北京西城法院索要赔偿。4月28日,北京西城法院审理此案。

法院认为,药店在销售药品时确有违法行为,但与该女士服药自杀故意造成的身体损害无法律层面的因果关系。法院最终驳回了该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

而在2004年,永州一药店违规向市民出售100片安眠药,致当事人过量服用后中毒身亡。死者家属认为,是药店非法出售违禁药品才导致死者超量服用安眠药中毒死亡的,于是将其诉上法庭。

永州市中院审理后认为,安眠药是国家规定的第二类精神药品,药业公司违反国家有关销售药品的规定,在没有医生处方的情况下,越权超量将安眠药卖给死者,其行为与死者的死亡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故判决药店承担死者家属经济损失的20%计825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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